合同语言属于法律语言,英文合同在语言上力求用词严谨,表述准确,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对合同内容或条款的误解或曲解,确保合同的严谨性、准确性和权威性。因此,英语合同的用词具有准确、严谨、正式、庄重和保守等特征,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用词准确严谨
英语合同翻译是经过认真推敲的,所表达的意义往往十分准确,措词和句法结构大都很严谨。英文合同的翻译也应将"准确严谨"作为首要标准提出,译文要准确无误地表达原文的内容。词语是英语合同翻译构成的基本单位,译者应根据专业特点和搭配关系等方面判断确定具体的词义,有些辞汇在合同文本中与其中生活中常用意思有所不同,有时同一个单词在不同的合同文本中所表达的意思也有差别。
二、规范得体
英语合同翻译属于庄重性文体,不允许文字上的随意性,翻译时要规范得体,用合乎英语合同翻译语言要求的中文表达出来。这里包括以下两个小点:
1、忠实于原文的内容,将原文的内容充分表达出来,无任意增减删略或歪曲背离。
2、使用规范的译文语言形式,力求简明易懂、文理正确、严谨通顺,无生硬晦涩之处。
三、避免辞汇的混淆
译员在翻译工作进行之前,应当先把握好那些容易混淆的辞汇,弄清相互的内在含义和具体用法,从而达到提升合同翻译品质。
例如,abide by与comply with。abide by与comply with都有"遵守"的意思,但是当主语是"人"时,英译"遵守"须用abide by。当主语是非人称时,则用comply with。
又例如,in与after。当英译"多少天之后"的时间时,往往是指"多少天之后"的确切的一天,所以必须用介词in,而不能用after,因为介词after指的是"多少天之后"的不确切的任何一天。
四、公文副词
英文合同中会有一些惯用的公文语副词,常用的这类副词是由here、there、where等副词分别加上after、by、in、of、on、with等副词,构成一体化形式的公文语副词。我们在翻译的时候,要注意这些公文副词的用法。
记住以上这些要点,对合同的翻译有很大帮助,并有助于双方顺利达成交易。翻译中理解常常是第一位的,没有对合同每一项条款准确、到位的把握和理解,就很难有忠实、精确的翻译表达。